一、 申请资格
可申请转专业须为广州大学正式学籍,在校的大一,大二学生或愿意编入下一年级的大三学生;且高考入学时为理科生,在原专业就读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尤其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科目必须达到70分以上;身心健康,没有不良嗜好。
有以下情形的学生不可申请:1、《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中规定情形;2、已经转过专业;3、有受过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
二、 接收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级接收5人,2017级接收5人,
网络工程专业2016级接收5人,2017级接收5人,
软件工程专业2016级接收5人,2017级接收5人。
三、 考核与评定
1、学生最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专业特长额外加分,上限为5分。
2、现场考核学生以面试为主,面试成绩占40%,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比30%,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成绩占10%,高考数学成绩占比20%。总成绩等于各项成绩*该项所占比例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3、平均学分绩点分值计算方法
历年平均学分绩点4.0以上得10分,3.5-4.0得8分,3.0-3.5得6分,2.5-3.0得4分,其余不得分。
4、专业特长分值计算方法
(1)论文得分:以一作或通讯作者在北大、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论文每篇计2分;
(2)参加过校级以上程序设计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校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国际级5分;
(3)学科竞赛获奖得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以上3分;
(4)专业特长分值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5、面试主要考察的对基本专业基础知识理解和反应能力,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理解和对自己计算机素养的了解,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四、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学生报名阶段,05月28日-06月08日,学生填写《广州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行政西楼前座422房陈维柔老师处。
第二阶段:学生资格初审阶段,06月11日-06月15日,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与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在06月15日进行公布。
第三阶段:考核安排与拟录取结果公示阶段,06月19日-06月29日,对所有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进行考核并公示,并依次排定各专业各年级拟录取人员。
第四阶段:录取阶段,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录取结果至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负责完成学籍信息变更。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工作的报名公告由教务处统一发布,录取结果公示均在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行政楼前公示栏或官方网页上公布,其它渠道均非官方发布,本次转专业工作不开设任何辅导班以及印刷任何复习教材等,各学生须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2、本次转专业工作联系人:陈维柔,行政西楼前座422室,电话:(020)39366921。
监督与投诉联系人:汤茂斌教学院长,电话(020)39366927;李小华副书记,电话(020)39366927。
3、最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以专业特长成绩高者录取。
4、本次转专业工作不开展二次选拔,如出现名额空缺,则依据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本次转专业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所有,与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中安排时间有冲突的,以教务处通知中的时间为准。
主管领导签字: 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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