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使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现结合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且档案转入我校)的2018、2019、2020级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通知》中《广东省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安排表》(附件9)中下达的奖励标准和人数执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我校制定的标准,具体如下表:
类型 |
档次 |
金额(万元/人)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博士 |
3.0 |
硕士 |
2.0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博士 |
一等奖 |
1.8 |
二等奖 |
1.2 |
三等奖 |
0.6 |
硕士 |
一等奖 |
1.2 |
二等奖 |
0.8 |
三等奖 |
0.2 |
三、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66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博士研究生采用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合计报11人,由学校择优确定8人作为最终推荐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的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4个单位的参评研究生人数,根据相应比例分配评奖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组织机构
成立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由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导师代表(不少于3名)、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不少于2名)共同组建,根据学校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资料报送等工作。
五、申请和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能参评,休学后复学的研究生按复学后所在年级参评,奖励标准按其录取当年的标准执行。
2.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的成果。论文类应在所在学科公认的档次较高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以原件为准(不含用稿通知),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广州大学。研究生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如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该论文第二作者可以视同第一作者)。
科研成果的论文类、获奖类、专利类等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3)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参评学业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应重点考察研究生的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研究生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可在同一奖项中重复使用。
3.研究生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学业奖学金限定上一学年内);
(4)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5)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6)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7)无故未按时缴纳学费者。
(二)评选办法
1.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照以下原则评审:
(1)优先考虑保送生;
(2)第一志愿报考广大的,优先考虑录取总分的排名及英语、数学的考研成绩;
(3)调剂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总分的排名、初试总分的排名,英语、数学的考研成绩、原毕业学校以及原报考学校。
(4)在本科或硕士入学阶段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5)由评定委员会依据以上原则,进行综合排名的投票。
2.申请年度学业奖学金,按照以下原则评审:
(1)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2020年9月30日的成果(曾以同一成果获评学业奖学金的,不能再次以此成果申报)。科研成果的论文类应在所在学科公认的档次较高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以原件为准(不含用稿通知),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广州大学。研究生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如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该论文第二作者可以视同第一作者)。
(2)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进行排名,其中优先考虑每个专业排名第一的同学。
(3)研究生期间获得其他证书或者奖项的。
六、评定程序
1.研究生本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新生不用),以及学术论文、获奖、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报导师签字确认。
2.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集体讨论、投票后确定结果。学院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汇总申报材料、初审,提交广州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5.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广州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附则
1.本细则由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 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