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使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现结合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且档案关系在我校)的2017、2018、2019级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奖学金标准和名额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80%,具体等级、金额、比例如下:
2017级
名称 金额 比例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 8000元/年 10%
硕士研究生二等奖 5000元/年 40%
硕士研究生三等奖 1000元/年 30%
2018级、2019级
名称 金额 比例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 12000元/年 10%
硕士研究生二等奖 8000元/年 20%
硕士研究生三等奖 2000元/年 50%
三、管理机构
成立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由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导师代表(不少于3名)、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不少于2名)共同组建,根据学校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汇总工作。
四、申请基本条件
1.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显著,或在某一实践领域成绩比较突出。
2.年度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年度学业奖学金的学生,除了满足上述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基本条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专业学习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2)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及学术性报告;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评定内容
1.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照以下原则评审:
(1)优先考虑保送生;
(2)第一志愿报考广大的,优先考虑录取总分的排名及英语、数学的考研成绩;
(3)调剂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总分的排名、初试总分的排名,英语、数学的考研成绩、原毕业学校以及原报考学校。
(4)在本科或硕士入学阶段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5)由评定委员会依据以上原则,进行综合排名的投票。
2.申请年度学业奖学金,按照以下原则评审:
(1)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2019年9月31日的成果(曾以同一成果获评学业奖学金的,不能再次以此成果申报)。科研成果的论文类应在所在学科公认的档次较高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以原件为准(不含用稿通知),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广州大学。研究生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如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该论文第二作者可以视同第一作者)。
(2)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进行排名,其中优先考虑每个专业排名第一的同学。
(3)研究生期间获得其他证书或者奖项的。
六、评定程序
1.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安排发布评定通知。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审批表和科研成果等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
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本实施细则组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天。
4.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形
1. 参评年度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者并被学校处分;
2. 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 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伪造实验数据或有其它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研究生;
4. 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5. 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6.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 无故未缴纳学费、未完成注册的研究生。
8. 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八、其他特殊情形
其他特殊情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由学院研究确定。
九、附则
1.本细则由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